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办公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三)
暂不支持购买保函
-
2023/08/08
-
2023/09/21
-
-
2023/11/07
-
2023/11/07
- 招标公告
- 变更公示
- 控制价公示
- 会议信息
- 开标公示
- 评标公示
- 定标公示
- 中标公示
- 资审及业绩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妈湾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 | ||
项目编号: | 2304-440305-04-01-101441 | ||
信息来源: | 市交易中心 | ||
来源链接: | 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w/jyw/zbGongGao_View.do?ggguid=2c9e8ac289978e660189bfece35740d0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项目名称: | 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办公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三) | ||
标段金额: | 620万元 | ||
工程项目编号: | 2304-440305-04-01-10144100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质要求: | 无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至时间: | 2023年09月21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蛇口启迪实业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徐工、方工 |
经办电话: | 18820163960 |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经办人: | 无 |
经办电话: | 无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 2304-440305-04-01-101441006001 | ||
标段名称: | 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办公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三)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1日18时 | ||
受理报名开始: | 无 | ||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 无 | ||
招标部分估价 | 620万元 | 计划总投资: | 1000000万元 |
招标范围: | 建筑设计:方案设计; | ||
本次招标内容: | 详见设计任务书。 | ||
工程地址: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15单元02街坊 | ||
主要投标成果 | 展板;演示文件; | ||
投标保证金 | --万元 | 投标周期 | 无 |
投标补偿 | 定标委员会采用直接票决法,在方案评审委员会研究评选出的不排序的前三名设计单位中确定中标人,其余两名设计单位并列第二名。(1)定标时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无方案补偿费,并列第二名(两名)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30万元。评标时并列第四名(两名)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20万元;招标人以评审会会议纪要为支付依据。其余单位没有方案补偿费。(2)若所有通过评标程序的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判定,均无法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将终止招标。同时仅针对通过评标程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方案评审委员会研究评选出的不排序的前三名设计单位中确定第一名,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给予方案补偿费50万元,并列第二名(两名)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30万元,并列第四名(两名)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20万元,其余单位没有方案补偿费。(3)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履约且业主不使用该方案,不予以补偿。招标人依法有权组织重新定标,重新定标确认的中标单位授予合同(无任何方案补偿费)。 | ||
投标报名地点 | / | ||
评标方法: | 记名投票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 ||
项目概况 | 首开区项目总投资额暂定为1000000.0万元。该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15单元02街坊,包括02-05、02-06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157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2000平方米,地上总计容建面为70647平方米,其中,办公计容建面为65031平方米,商业计容建面为2616平方米,经营性文化教育医疗计容建面为3000平方米,地块建筑限高75米。本项目配建道路有:规划三街(妈湾一路-前湾河西街)108米、妈湾一路(听海大道-梦海大道)575米、规划四街(妈湾一路-前湾河西街)140米。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用地指标以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为准。 | ||
企业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资质 |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港澳台地区或中国境外具有地区或本国合法的主体资格的机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境外企业须提供相关商业登记信息并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或注册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3)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设计人员应为该投标人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主创设计师须直接参与投标全过程。为了保证项目设计人员对中国地区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设计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4)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序号 | 文件名 |
---|---|
暂无记录 |